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六条规则“有以下景象之一的,不归于应税买卖,不征收增值税:
(二)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施行法令》第十五条规则“增值税法第十七条所称悉数价款,不包括纳税人代为收取的下列税费或许金钱:(一)政府性基金或许行政事业性收费”。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全国性及中心部分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及财政部等部分印发的《财政部 国家开展变革委 住宅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污水处理费征收运用管理办法〉的告诉》(财税〔2014〕151号),“污水处理费”归于乡镇排水主管部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因而,对相关政府主管部分依照财税〔2014〕151号文件等规则收取污水处理费,不归于应税买卖,不征收增值税。
依据财税〔2014〕151号文件第十三条规则“运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其污水处理费由乡镇排水主管部分托付公共供水企业在收取水费时同时代征,并在发票中独自列明污水处理费的缴款数额。乡镇排水主管部分应当与公共供水企业签定代征污水处理费合同,清晰两边权利义务。”因而,对相关政府主管部分与自来水厂(公司)签定代征合同,托付自来水厂(公司)随水费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不归于自来水厂(公司)的销售额,不征收增值税。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阳光工业区沙坑上段莱玮斯工业厂房2楼2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