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房地产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房地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二、我方招租房地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三、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和法规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一、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出租方及交易所不承担房屋所有权证中所列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二、意向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并向有关部门了解出租标的实际情况;
四、承租方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转租、分租,如承租方擅自转租、分租的,承租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承租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五、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承租方应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六、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做改造,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装潢改造须与租期相适应;
八、房屋租赁用途:用于学生宿舍洗浴及开水服务,不得用于金融集资及民间借贷等行业。
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方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出租方提供的资料。
1、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不接受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报名;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提供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目前在运营的、服务主体为高校学生公寓热水系统空气源热泵项目、热水供应模式为学生公寓入户服务、服务人数在5000人及以上的的案例合同2个,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服务时间、服务人数、项目内容等,须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有合同甲方公章,联系人、联系电线、意向承租方应具有完成本项目要求的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参数等具体实际的要求,参见本公告附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报名将被退回。
6、意向承租方提供所投产品对应设备生产厂商所获证书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通过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买卖平台()的《e交易买卖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买卖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买卖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方面了解相关联的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招租方组织现场踏勘,意向承租方于本项目正式招租公告期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公章前往校方地址进行现场踏勘并领取现场踏勘确认书。联系方式卜老师 ,请至少提前2个工作日预约。因预约时间违反学校内部管理规定或超出公告期限而导致未能进行现场踏勘的,责任自负。
2025-11-14 09:00:00 至 2025-11-28 17:00:00
一、意向承租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江苏产权市场网(E交易买卖平台)(),按照《E交易买卖平台竞价交易规则》有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买卖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上传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3、提供2024年9月1日后(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至少2份高校经营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参见本公告“承租方资格条件”部分;
8、提供本项目要求的空气源热泵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设备参数需符合本公告附件要求;
9、提供所投产品对应设备生产厂商通过 IS09001 质量体系认证、IS0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证书扫描件;
委托方或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报名方应于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为无效报名;(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是指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二、报名成功后,交易所将会同出租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核检查,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是不是满足条件进行最终资格确认。
三、交易方式:项目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竞买人,由交易所组织竞价,确定成交方;项目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直接确定为成交方,成交年租金不低于挂牌年租金底价。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3、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承租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缴纳首期租金和押金。
1、不符合承租条件或未成交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承租方缴款账户。
2、意向承租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相关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对相关方进行赔付;出租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承租资格并对本项目进行重新招租。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的除外。
3、交易双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交易保证金扣除承租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由交易所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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