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GB3838-2002)表1中除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1项目标。
2026年4月,全市19个国考断面中,Ⅱ类9个、Ⅲ类7个、Ⅳ类3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4.2%。
2026年1-4月,全市19个国考断面中,Ⅱ类12个、Ⅲ类5个、Ⅳ类2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9.5%。
2026年4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10个、Ⅲ类15个、Ⅳ类3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89.3%。
2026年1-4月,全市28个省考断面中,Ⅱ类13个、Ⅲ类13个、Ⅳ类2个,Ⅰ-Ⅲ类水质断面占比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