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二楼办公区看到,加速溶剂萃取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离子色谱仪3台“共享”仪器已经封存打包,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的工作人员正在做拉运准备。
据了解,为补充实验室分析能力,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向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借用了这3台设备,用于土壤有机物监测、国控及省控地表水断面重金属及无机阴离子分析,涉及监测项目34项,共节约财政资金188万元。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这次“借用”监测仪器设施,正是受益于山东省在全国首创的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共享共用机制。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侯翠荣介绍,山东按照“摸清家底、填平补齐、统筹规划、差异发展、资源共享”的原则,推进全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能力提升,建立全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共享共用综合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截至目前,17家省级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和其他8家驻济厅直属机构、单位已将合乎条件的监测仪器全部纳入平台,已上线台(套)总价值5.7亿元仪器设施,成功实现12家单位63台(套)仪器设施跨区域调配,节省设备购置经费约2510.9万元,减少实验室重复建设面积700多平方米,仪器设施利用率得到一定效果提升。
为充分发挥存量资产使用效益,进一步盘活全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积极地推进监测仪器设施跨层级、跨地域、跨隶属关系的共享共用。2024年12月,平台正式建成。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视测定处处长孟庆堂和记者说:“平台通过‘集约管理+智慧共享’模式,打破部门与区域壁垒,能够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潜能,不断的提高仪器设施资源利用效率。”
为加快推动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共享共用,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印发通知,组织召开上线培训会、仪器共享共用工作座谈会,并开展实地调研,全面整合25家省厅直属机构、单位仪器资源,充分调动各单位参与共享共用的积极性。
山东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遵循“能共享尽共享”原则,全面清查盘点,开展省级监测仪器设施共享共用。自2025年3月至今,在平台录入共享共用设备311台(套),设备原价值9540.9347万元。
记者看到,平台上列出了资产类别、资产所在区域、资产状态、是否可应急、价值范围、资产所属单位等栏目,并附有仪器设施的名称、价值和近半年使用次数等信息,方便需求单位“借用”。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潘光介绍,目前,平台已对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开放,这既为大家探索、借用省级监测仪器设施提供了便捷,也为统筹省、市、县三级监测仪器设施共享共用奠定了基础。
针对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提出的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及顶空进样器等仪器跨区域借用需求,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4小时内完成需求受理、设备调配及手续办理全流程,率先实现跨市仪器设施共享共用零的突破,为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节省设备购置经费421万元,避免实验室重复建设面积200平方米。
山东省泰安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还积极运用平台获取所需设备资源,为满足泰安市臭氧污染来源解析专项监测工作需要,借入环境空气采样器等22台套144.89万元专用监测设备,不仅保障了重点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还进一步实现了技术交流与能力提升。
这一“借”一“入”,实现了监测仪器设施跨层级、跨地域、跨隶属“忙”起来、“用”起来,凸显了共享共用机制效能。
相距400多公里的菏泽与东营,在以往,监测仪器设施共享共用根本不可能。如今,山东省东营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价值28万元的配气仪,通过平成借用审批后,已在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常使用。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还通过平台,借用了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一台价值98万元的监测仪器。
山东省威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借助平台,已开展液相色谱原子荧光联用仪、激光粒度分析仪等仪器共用共享3次,既有“借出”也有“借入”。同时,借助共享设备有效提升监测能力,新增海洋生态监测、生物多样性观测等监测项目11项,完成跨区域联合监测任务3次。
“‘开放实验室’搭建得真是太及时了,在驻市监测中心分析人员的帮助下,我们圆满完成了海水养殖排查任务,技术人员也学到了海水项目的监测技能。”提到“开放实验室”,日照市生态环境局岚山分局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赞不绝口。
针对区(县)监测能力不够的现实情况,山东省日照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建设了“开放实验室”,与区(县)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共享实验室仪器设施、场地。这也正是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仪器设施共享共用向基层延伸的一个缩影。
为推动共享共用向市、县延伸,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强化对市级、县级监测机构设备共享共用的指导,各地也积极开展有益探索。济南市生态环境局与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联合制定《监测设备共享共用实施方案》;省烟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烟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建立仪器设施共享共用共建工作规则,将18家单位的222套仪器设施纳入共享清单;省潍坊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在摸排、评估县(市、区)监测仪器设施情况基础上,向6个县级监测机构共享急需或紧缺仪器设施25台(套)。
为积极探索与社会科研机构共享共用,山东省生态环境规划研究院、省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省青岛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中心加入省科学技术厅“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网”,面向社会科研机构提供共享服务。省济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以共建科研平台、重点实验室等方式,探索开展跨系统设备共享共用,实现科研水平与设备使用效能双提升。
山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纪委书记赵健艾介绍,目前,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正在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建立省、市、县三级共享共用机制,推动设备统筹使用与资源共享,逐步实现全省监测仪器“一盘棋”管理、“一体化”使用,不断的提高仪器设施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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